发布日期:2021-10-14
各着作权人:
2021年度 14部学术着作出版获得“学术出版基金”资助,为规范学术着作出版资助过程管理,请受到资助的着作权人于10月29日前向我处提供受资助着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(简洁版)。不提供复制比检测报告或复制比检测报告不符合学术规范的,我处将取消该着作的资助资格,收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。
特此通知!
科研处
2021年10月14日
上一条:对于开展2021 年度恩施州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
下一条:对于2021年恩施州科技局项目结题的通知